政策工具 | 2022年1月27日更新“碳中和”政策列表(2021年7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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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旨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碳中和愿景的重要宣示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大国责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
为助力实现碳中和愿景,中国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CCAPP)梳理了近年来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涵盖国家战略规划、政策制度体系和社会共建行动的重要指导文件,产业、能源、交通、建筑和土地利用五大重点领域协同政策,以及区域发展规划和地方行动计划的典型政策。CCAPP逐项总结重点内容,并提供原文或解读链接。
本篇为2021年7月至今的“碳中和”政策列表(持续更新中)。根据文末示意图,可关注CCAPP公众号,查看2020年、2021年1-6月及7月至今最新列表。
最后更新时间:2022年1月27日
本次更新汇总如下:
“国家战略规划”类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政策制度体系”类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产业领域”类
《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能源领域”类
《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交通领域”类
《“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相关链接及简介见下文“分类列表”
(标注为【新】)
2021年7月至今
2021年
7月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规划》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提出到2025年,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等主要目标,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3.5%左右、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等具体目标。
《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详情>>
旨在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中东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同性、坚持绿色发展等方面给出具体意见。坚持绿色发展方面,其明确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详情>>
旨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意见》明确了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及重点任务,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内容。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详情>>
旨在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发展纲要》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以及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内容,在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方面,提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以及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等具体要求。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详情>>
旨在扭转我国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明确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以及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等四方面17项具体任务。在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方面,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并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等内容。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详情>>
旨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明确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包括: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等;并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机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等十一方面提出35项具体工作内容。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详情>>
旨在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行动方案》明确了“十四五”与“十五五”期间推进碳达峰行动的主要目标,明确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详情>>
旨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18%、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主要目标,并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七方面明确了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等40余项工作内容。
《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方案》提出了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明确了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引导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等七方面工作内容。在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方面,明确了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等内容。
2022年
1月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详情>>
旨在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工作方案》提出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并从工业、农业、绿色生活等七方面提出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等主要任务。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详情>>【新】
旨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等目标,并从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等三方面提出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等21项工作任务。
至今
(滑动列表查看完整时间轴)
2022年
1月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详情>>【新】
旨在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等主要目标;并从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等五方面提出全面促进绿色用品消费、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等26条措施。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详情>>【新】
旨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规划》提出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从加快开展碳监测评估等十一方面提出43项工作内容,其中包括推进碳监测评估试点、补齐碳监测技术短板、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等其他履约监测等内容。
《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详情>>【新】
旨在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000个以上、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等目标,以及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等内容。
至今
环境经济政策
2021年
7月
《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详情>>
旨在切实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有序运行。《通知》明确了切实提高对做好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迅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配合做好发电行业控排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专项监督执法、建立碳市场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等工作内容。
《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详情>>
旨在探索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气候投融资定义和支持范围,提出了通过3-5年的努力,试点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等试点目标,部署了有序发展碳金融、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等八项重点任务,并在组织实施方面明确了试点的申报条件等内容。
至今
评价管理
2021年
7月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
旨在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在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方案》明确了到2022年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与碳排放协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试点等;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等。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详情>>
旨在推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落地,加快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通知》明确了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地区、试点行业、试点项目与评价因子,并指出相关工作任务与保障措施。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详情>>
旨在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导则》新增了环境风险评价防控技术要求,细化了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和污染集中治理要求及园区基础设施环境可行性论证和优化调整等要求,并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增资源节约与碳减排等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详情>>
旨在探索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路径,推动形成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环境管理的机制。《通知》明确了试点对象为具备碳排放评价工作基础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提出了探索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的技术方法、完善将碳排放评价纳入规划环评的环境管理机制等三项工作任务。
至今
监督执法
2021年
7月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详情>>
旨在深入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限、监督管理等基本内容。在披露内容方面,明确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包括污染物产生、治理与碳排放信息等。
2022年
1月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详情>>
旨在细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包含四章31条,对年度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规定。年度报告规定了企业应当披露年度及上一年度碳实际排放量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信息;临时报告规定了企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等内容。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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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
《高等学校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详情>>
旨在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创新策源地的作用,为进一步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计划》明确了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并提出了碳中和人才培养、科学技术攻关、优化资源配置等具体措施。
《“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提升公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深化生态环境科普与科技创新、科学文化的全面深度融合。《方案》提出了我国生态环境科普2025年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丰富拓展生态环境科普内容创作、整体提升生态环境科普设施水平等八项主要任务。在丰富拓展生态环境科普内容创作方面,指出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等主题开发系列主题科普作品等。
至今
关键词:绿色产业、绿色技术、供给侧改革、信息技术
2021年
7月
《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详情>>
旨在发挥数字经济的赋能和驱动作用。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行动计划》明确绿色发展理念等基本原则,提出加快先进绿色技术应用、提升能源高效清洁利用、优化绿色管理能力等重点任务,推动绿色低碳工程进展。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详情>>
旨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控“两高”项目发展,巩固水泥玻璃行业去产能成果。《办法》指出,严禁备案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顶玻璃项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实施产能置换。《办法》规定了产能置换的比例、范围、指标操作流程等内容。
《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详情>>
旨在深化供给侧改革,推动家电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通知》提出了2023年发展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示范标杆等目标,明确了拓展回收渠道、明确产品品类、优化存储设施、加强流向管理等六个方面的行动内容。
《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详情>>
旨在进一步明确履行《基加利修正案》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HFC-23)排放的管理要求,确保实现履约目标。《通知》明确自2021年9月15日起,副产HFC-23不得直接排放,要求除作为原料用途和受控用途使用外,副产HFC-23应尽可能销毁处置。《通知》明确了HFC-23销毁技术清单。
《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详情>>
旨在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2021-2022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实施对象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钢铁冶炼企业,并明确工作目标分两阶段,2021年11月15日-12月31日,确保完成本地区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2022年1月1日-3月15日,以削减采暖季增加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原则上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年同期粗钢产量的30%。
《“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详情>>
旨在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NOx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与10%以上等主要目标,从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等六方面明确了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等19项工作内容。
《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路径,推动建设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产业体系。《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机制基本成熟等总体目标,明确了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等八个工业绿色发展重点方向与建立健全碳核算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等九项主要任务。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十四五”期间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规划》提出了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等目标;明确了聚焦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和绿色制造支撑体系、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等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有序推动以数据中心、5G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5G基站能效提升20%以上等发展目标,并部署了创新节能技术、优化节能模式、利用绿色能源等六项主要任务。
《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详情>>
旨在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方案》从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工业经济保障措施等四方面明确了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与强化能效标准引领等16项具体内容。在强化能效标准引领方面,提出科学确定石化等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加大节能力度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
旨在加快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通知》明确了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二氧化碳、主要大气污染物等排放量大幅降低等工作目标,部署了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节能降碳等五项主要任务。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优化传统产业和产品结构,补齐产业链短板。《规划》提出2025年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电解铝碳排放下降5%等具体目标,从产业结构、绿色低碳等五个方面提出加快产业发展绿色化等五项重点任务,并部署低碳制造试点工程等五大工程。
2022年
1月
《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详情>>【新】
旨在全面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1.3万亿元等目标,并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补短板”等四方面提出升级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向高效低碳转变、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等18项行动计划。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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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储能、节能
2021年
7月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推动能源绿色转型,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意见》提出了新型储能产业到2025年实现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实现全面市场化发展的目标,从鼓励储能多元发展、壮大储能产业体系、完善政策机制、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给出具体指导意见。
《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详情>>
旨在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通知》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并明确了自建合建或购买调峰与储能能力的确认与管理、数量标准与动态调整等具体内容。
《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详情>>
旨在推动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了2021年生物质发电行业补贴项目条件、中央补贴项目规则、工作程序等具体内容;部署了加强规划引导、完善补贴机制、落实支持政策、加强项目检测信息监测等具体工作安排,以推动生物质发电有序建设。
《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详情>>
旨在进一步健全绿色价格机制,推动电解铝行业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通知》提出了完善阶梯电价分档和加价标准、严禁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加强加价电费收缴工作、完善加价电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工作要求。
《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详情>>
旨在推进抽水蓄能快速发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抽水蓄能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5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业等具体目标。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详情>>
旨在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方案》明确了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2025、2030、2035年总体目标,从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健全能耗双控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坚决管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等13项具体措施。
《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详情>>
旨在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及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力争比2025年翻一番等目标,并部署了深化地热资源勘查工作、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等重点任务。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详情>>
旨在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管理规范》适用于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明确了新型储能项目的规划引导、备案建设、并网运行以及监测监督等内容。
《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详情>>
旨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通知》明确了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等改革内容,以及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加强煤电市场监管等保障措施。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实施。
《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全国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等主要目标,明确了推动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优化煤电机组运行管理、淘汰关停低参数小火电等七方面工作内容。
《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详情>>
旨在进一步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计划》提出,到2023年,高效节能电机年产量达到1.7亿千瓦,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20%以上,实现年节电量490亿千瓦时,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1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800万吨;明确了扩大高效节能电机绿色供给等四项重点任务与加快提升绿色设计能力等9项具体工作内容。
2022年
1月
《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详情>>
旨在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行动计划》提出2025年发展目标,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助力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等六方面提出实现全链条绿色发展、建设智能光伏系统、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等24项举措。
《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加快推动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等主要目标,以及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等工作任务,具体举措包括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推动农村生物质资源利用和继续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等。
《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意见》从加强能源领域科学监管、创新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等六方面提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新能源加速发展、建立健全能源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等29项措施。
《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详情>>【新】
旨在加强能源市场监管,科学监管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工作要点》提出了加强能源规划、政策、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监管等19项工作任务,并明确加强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重点领域监管等内容。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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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公转铁、绿色出行、智能交通
2021年
7月
《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通知》详情>>
旨在促进水运行业减污降碳、促进长江经济带航运绿色发展、实现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知》提出了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的总目标,明确了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降低岸电建设和使用成本等五个方面内容。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详情>>
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办法》明确了梯次利用企业、梯次产品及报废梯次产品回收利用的具体要求,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详情>>
旨在指导各地深化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评价标准》明确从创建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创建目标完成情况两方面对绿色出行创建城市进行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达到或超过80分且同时满足70%以上的绿色出行比例和80%以上的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为合格。
《“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规划》明确了冷链物流的“十四五”发展目标及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总体布局规划。在加速冷链绿色化发展进程方面,指出要提高冷链物流设施节能水平、加大绿色冷链装备研发应用,包括研究制定冷库、冷藏车等能效标准、绿色冷链技术及节能设施设备推广目录等内容。
2022年
1月
《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详情>>
旨在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方案》提出促进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等六方面政策措施以及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晋陕蒙煤炭主产区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和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等20项举措。
《“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详情>>【新】
旨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从设施网络、智能绿色等方面设定了“十四五”期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72%、交通运输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5%等15项预期性指标和3项约束性指标,并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等十方面提出推广低碳设施设备、完善碳排放控制政策等43项工作内容。
《“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详情>>【新】
旨在对“十四五”时期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规划》提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从增强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等七方面提出推进交通运输智能化低碳化发展等任务。
《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详情>>【新】
旨在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公告》明确了财税〔2018〕74号文中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最新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包括更新节能乘用车等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等。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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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建筑、建筑节能
2021年
7月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详情>>
旨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规范》提出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评价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60%,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等五方面明确了具体的强制性规范要求。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促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公共机构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有条件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国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等主要目标, 明确了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等五大方面工作任务。
至今
关键词: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碳汇
2021年
7月
《“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规划》明确了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的2025年、2035年目标及11项主要指标;明确了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任务。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详情>>
旨在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意见》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内容、程序等参与机制、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六大重点领域与产权激励等支持政策。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领域,明确了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碳汇增量,鼓励开发碳汇项目等内容。
《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详情>>
旨在着力提升重点领域生态保护支撑能力。《规划》提出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的2025和2035年目标,并从自然生态系统调查和监测评估等四方面明确了11项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完善生态碳汇监测相关理论、方法与技术体系,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
至今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21年
7月
《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详情>>
旨在有序承接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引领带动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质量样板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现代化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等主要目标;并提出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等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构建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系统、加强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等。
至今
长三角地区
2021年
7月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跨省域、跨地区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一体化绿色金融发展。《方案》提出了一体化示范区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创新发展绿色保险、发展绿色普惠金融等九方面重点任务。
至今
成渝地区
2021年
7月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详情>>
旨在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形成有实力、有特色的双城经济圈,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纲要》明确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2025与2035年目标,提出了九项重点任务。在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方面,从探索绿色转型发展新路径等三方面提出了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与开展绿色发展试验示范等9项工作内容。
至今
东北地区
2022年
1月
《“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详情>>
旨在保护大小兴安岭林区自然生态系统,提高生态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方案》提出2025年大小兴安岭林区建设目标,并从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十一方面提出建设国家储备林工程、积极开发国有林区碳汇项目等30项措施。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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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21年
7月
《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详情>>
旨在加快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布局,支撑京津冀能源结构转型。《实施方案》明确了京津冀区域氢能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包括2023年前建成 37 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等;2025年前累计实现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1000亿元以上,减少碳排放200万吨等;细化了氢能关键技术突破、京津冀氢能产业链、氢能全场景示范应用及氢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工程。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改善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北京市PM2.5浓度下降到35μg/m³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等目标;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从低碳发展、清洁空气等5个维度设置了碳排放强度、PM2.5年均浓度等16项规划目标指标;并围绕推进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6方面设置了主要任务。
至今
天津市
2021年
7月
《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加快构建天津市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明确了到2035年,天津市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综合立体交通网连通效能进一步增强等总体目标,并部署了建设智慧绿色、世界一流的国际海港枢纽,全面提升港口智慧水平、绿色水平等重点任务。
《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详情>>
旨在以法治推动和保障天津市“双碳”工作安排落地见效,促进其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条例》是全国首部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立法主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确立了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管理体制,明确了工作领导机制、全市生产生活各领域绿色转型要求,以及减排降碳和增加碳汇并行推进等内容。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至今
河北省
2021年
7月
《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支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规划》设定了“十四五”时期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进一步优化,协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加快形成等目标,并从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环境质量、协同治理等四方面设置了11项约束性指标和8项预期性指标;明确了加快推进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优先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战略等七方面内容。
《河北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河北省工业低碳转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2025年河北省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8%,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9%等目标,并明确构建绿色产业结构、推动工业低碳转型等八项主要任务和实施工业低碳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壮大等九项工程。
河北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推动河北省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九个重点领域、参与机制与产权激励、碳汇交易等八项支持政策。在碳汇交易政策方面,明确了探索适应河北省省情的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等内容。
2022年
1月
河北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加快推进河北省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6.5%等目标,从深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转型发展等11方面提出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等38项措施。
至今
山西省
2021年
7月
山西省《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若干措施》详情>>
旨在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快递包装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措施》明确了到2022年、2025年,山西省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的比例分别到达95%和100%等具体目标,以及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等7项重点任务、19项具体举措。
山西省《关于开展山西省碳减排项目储备的通知》详情>>
旨在加强山西省碳市场建设,为对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申报打好基础。《通知》明确了碳减排储备项目征集范围为山西省境内能够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替代、吸附或者减少的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明确了征集流程、报送要求等内容。
2022年
1月
《山西省“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加快形成山西省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山西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以上、细颗粒物浓度低于40μg/m³等目标,明确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绿色屏障、发展生态经济等五方面重点任务。
至今
内蒙古
2021年
7月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规划》提出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从绿色化发展、生态环境质量等四方面设定了12项约束性指标和9项预期性指标,明确了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九方面主要任务。
至今
辽宁省
2021年
7月
《辽宁省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管理部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清单》详情>>
旨在助力辽宁省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清单》明确了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要点,加强绿色相关目标值的评估和监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详情>>
旨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任务措施》提出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等重点任务;并通过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等手段强化工作落实。
至今
吉林省
2021年
7月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着力构建吉林省清洁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促进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变革。《意见》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左右,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等主要目标,并明确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绿色低碳科技研发等十方面工作内容。
至今
黑龙江省
2021年
7月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详情>>
旨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方案》要求,黑龙江省内生态环境系统主办的大型活动,原则上应实施碳中和,即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或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方案》自9月1日起实施。
《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持续改善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施生态强省战略。《规划》提出到2025年黑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0%左右等工作目标,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等九方面提出包括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强化温室气体控制等39项措施。
至今
上海市
2021年
7月
《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详情>>
旨在持续推动上海市低碳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低碳技术应用和机制创新,引领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在上海全市范围内创建完成一批高质量的低碳发展实践区和低碳社区的总体目标、申报要求和工作流程。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上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上海市大气六项常规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相关要求、碳排放总量提前实现达峰等具体目标,并部署了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主要任务。
上海市《关于持续创新生态环保举措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详情>>
旨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措施》明确了上海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等四方面具体内容,在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方面,提出了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等五条举措。
《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激发上海市绿色金融市场活力,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以更好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2025年上海市绿色金融市场能级显著提升等目标,以及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等七方面24项具体任务。在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发展碳金融市场等内容。
《上海市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详情>>
旨在厘清碳排放权质押的各环节和流程,支持上海市金融机构在碳金融领域积极创新实践。《指引》共四章20条,从贷款条件、碳排放权价值评估、碳排放权质押登记、质押物处置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在贷款条件方面,明确借款人获得的碳排放权质押贷款,需承诺优先用于绿色和环保领域,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或其他限制性领域等。
2022年
1月
《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加快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全面发展、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规划》提出到2025年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年均增长率力争达到8%,规模达到2500亿元以上等发展目标,并从技术引领,打造先进装备新高地等五方面提出做强新能源技术装备、环境治理技术装备等19项措施。
至今
江苏省
2021年
7月
《江苏省公共结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详情>>
旨在提高江苏省公共结构节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规划》明确了到“十四五”末江苏省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5万吨标准煤、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等具体目标,并部署了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工程、能耗统计监测工程和绿色创建工程等八大任务。
《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着力提升江苏制造核心竞争力。《规划》明确了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质量效益、创新引领、绿色发展等方面的12项预期性指标,并部署了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化产业链、建设低碳清洁可持续的绿色安全制造新体系等七大任务。在绿色发展方面,到2025年,江苏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7%、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20%。
《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切实加强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总结了江苏省“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十四五”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从绿色低碳发展等五方面设定了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等13项约束性指标与8项预期性指标,并从加强源头治理等十方面明确了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等42项工作内容。
江苏省《关于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的意见》详情>>
旨在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链条,推动江苏省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江苏省构建10个左右绿色产业供应链等工作目标,明确了推动绿色制造、打造绿色供应链等四方面重点任务,以及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的工作程序与推进措施,并从优化环境管理服务等四方面明确了23条具体激励措施。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详情>>
旨在推动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2025和2035年目标,从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等七方面提出包括建设绿色能源基地、加强污染防治和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在内的23项任务举措。
至今
浙江省
2021年
7月
《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 详情>>
旨在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碳排放评价工作。《指南》要求,自8月8日起,浙江省范围内的钢铁、火电等九大重点行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添加碳排放评价内容,以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
《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实施方案》明确了支持浙江省探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财政政策等五方面内容,并进一步提出引导加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和创新碳达峰、碳中和财政综合支持政策等任务。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促进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意见》提出了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2025、2030和2035年目标,从产业体系等六方面设定了到2025年低碳行业增加值占GDP比值达到55%等19项指标,明确了以工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等七项主要内容。
至今
福建省
2021年
7月
《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详情>>
旨在持续改善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了福建省“十四五”时期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等主要目标,从绿色低碳等七方面设定了包括碳排放强度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等在内的16项约束性指标和14项预期性指标,并从协同减污降碳等十方面明确了160余项具体任务。
至今
江西省
2021年
7月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详情>>
旨在进一步加强江西省风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助力风电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通知》明确了要规范风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要求严格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把关、加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加强风电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
江西省《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进一步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遏制江西省“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意见》明确对“两高”项目的范围做出划分,包括石化、化工等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并从加强“两高”项目审查论证、落实“两高”项目等量和减量替代等四方面明确了13项工作内容。
至今
山东省
2021年
7月
山东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遏制山东省“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助推绿色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从加强源头宏观管控、推进减污降碳协同等五个方面对“两高”项目提出具体管控要求;并从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实施碳排放减量替代、推动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三个方面提出防控要求,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深入推进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了山东省在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大类23项主要指标,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山东省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等10项重点任务。
《山东省“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促进山东省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与多元利用。《实施方案》明确了山东省“十四五”期间将建成1000个左右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的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等发展目标,部署了加快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推动乡村用能清洁替代等五项重点任务。
山东省《关于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详情>>
旨在为支持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壮大生态环保产业提供金融支持政策。《若干措施》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加强政银企联动等六方面提出了组建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专家库,为绿色项目认证、气候投融资等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和智库支持以及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加大绿色货款投放,重点支持碳減排、碳汇等领域贷款等17条具体措施。
至今
河南省
2021年
7月
河南省《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遏制河南省“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从严控制“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强化“两高”项目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建立健全河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主要目标,包括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以上等;明确了河南省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等重点任务。
《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详情>>
旨在坚决遏制河南省“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方案》提出了2022-2023年,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等主要目标,并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严格“两高”项目分类处置等五方面明确了包括严格“两高”项目准入条件、深入挖潜存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能力等在内的18项工作内容。
至今
湖北省
2021年
7月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推动湖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意见》提出了湖北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明确了推动工业绿色升级、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以及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等十二方面工作内容。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完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以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推动湖北省高质量发展。《规划》从绿色基础设施等四方面设定了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和风电装机分别达到220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等7项预期性指标与16项约束性指标,明确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和消费体系等七方面的主要内容。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湖北省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湖北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等主要目标,并从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五个方面设定了15项约束性指标和8项预期性指标,明确了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及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主要内容。
至今
湖南省
2021年
7月
湖南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实现湖南省森林草原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12月,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详情>>
旨在进一步提高湖南省生态保护质量与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展规划》明确了湖南省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大于59%”“森林蓄积量超过7.1亿立方米”等15项“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以及“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等2035年远景目标,部署了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推动矿业转型发展等工作任务。
《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持续改善湖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规划》明确了湖南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等“十四五”总体目标及11项约束性具体指标和19项预期性指标,并从致力绿色低碳发展等五方面提出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具体工作内容。
至今
广东省
2021年
7月
《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推进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建设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新格局。《规划》提出了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从节能降碳、绿色转型升级等六方面设定了5项约束性指标和15项预期性指标,明确了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七方面的工作内容。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动建设美丽广东。《规划》提出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十四五”目标,并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四方面设定了3项约束性指标和18项预期性指标,明确推进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等八项任务。
2022年
1月
广东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见》提出到2035年广东省率先建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等目标,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规政策等六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了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等30项措施。
至今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1年
7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详情>>
旨在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实施方案》提出了2021-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以能源、冶金等13个重点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明确了把清洁生产审核主要内容纳入本地区节能降耗、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推进全区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
至今
海南省
2021年
7月
《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海南省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规划》提出了海南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等重点任务,明确了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14%左右、PM2.5浓度11μg/m³等具体目标。
海南省《关于试行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详情>>
旨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控作用。《通知》明确指出,海南省将对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部分重点领域,电力、油气开采等重点行业,以及规划和建设项目碳排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试点规划及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的评价因子主要为CO2,有条件的还可开展甲烷等其他温室气体。
海南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通知》详情>>
旨在加强海南省“两高”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通知》针对“两高”项目提出了加强源头宏观管控、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等五方面的具体管控要求,并明确了海南省“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
《海南省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海南省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详情>>
旨在规范和指导规划及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两《技术指南》分别明确了海南省规划和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等内容,并详细规定了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完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意见》提出了海南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从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六方面明确了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升级、推动“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等24项主要内容。
至今
重庆市
2021年
7月
《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详情>>
旨在规范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重庆市“碳惠通”平台的主管部门、交易场所、项目及减排量管理、减排量抵消管理、低碳场景建设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办法自2021年10月14日起施行。
至今
四川省
2021年
7月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详情>>
旨在充分发挥四川省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势,着力培育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低碳新动能,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决定》明确了2025年、2030年和203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目标及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壮大清洁能源支撑产业、强化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等七方面主要内容。
2022年
1月
《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统筹推进四川省“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四方面设定了3项预期性指标和17项约束性指标,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九大任务。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提出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要求。
至今
云南省
2021年
7月
《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云南省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了云南省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与能源效率稳步提升等四项发展目标,提出了优化调整工业结构、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动工业低碳发展等八方面重点任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详情>>
旨在科学有效推动云南省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意见》提出了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等十项重点任务及四项保障措施。在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方面,明确了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等内容。
至今
陕西省
2021年
7月
《陕西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深化“十四五”时期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等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等目标,通过积极推动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等方式加快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方面,《实施方案》特别提出健全电解铝、钢铁、水泥等行业绿色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两高”项目电价优惠政策。
《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推动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陕西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等目标,从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四方面设定23项指标,并提出了包括优化格局、调整结构在内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工作内容。
至今
甘肃省
2021年
7月
甘肃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详情>>
旨在推动建设甘肃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确定了到2025年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等总体目标,从推动生产体系绿色升级、完善绿色循环流通体系等八方面部署了26项具体任务。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甘肃省实施方案(2021-2025)》详情>>
旨在构建甘肃省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助力形成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实施方案》明确了甘肃省到202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等总体目标,明确了甘肃省在深化重大理论研究宣传、持续推进新闻宣传、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深入推进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甘肃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等主要目标,并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四方面设定了11项约束性指标和10项预期性指标,明确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及加强协同控制,巩固改善大气环境等主要内容。
至今
青海省
2021年
7月
《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情>>
旨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青海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提出了2035年,青海省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总体目标,并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四方面设定了“十四五”时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6.3%、清洁能源装机总量超过7500万KW等27项主要指标,明确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等十项重要任务。
至今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1年
7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详情>>
旨在持续改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等主要目标,设置了环境综合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4大类22项指标任务,部署了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具体工作任务。
至今
深圳市
2021年
7月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详情>>
旨在规范支持深圳市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目标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操作规程》明确了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工作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自愿性清洁生产等内容,规定了扶持方式、职责分工、申报条件、资助标准等具体操作规程。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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